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器材借用注意事項
民國108
第一點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(以下簡稱本組)為有效管理本組器材,特訂定「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課外活動組器材借用注意事項」。
第二點 本組器材借還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(上班日),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3時至下午16時30分開放歸還,下午13時至16時30分開放借用。
第三點 開放借用對象:
一、本組管轄之自治性及一般性學生社團:以社團活動申請表(社團與活動管 理系統產出)提出借用申請。
二、本校各行政單位:以本組行政單位器材借用申請單提出借用申請。
三、校外單位及個人一律不予借用。
第四點 借用方式及責任規定:
一、借用單位應至少於活動辦理前7天提出借用申請單,最早可於活動日前3天借用器材,並於活動日結束2天內(不含例假日)歸還。
二、若未於期限內歸還,將自歸還日起停止其借用權60日。
三、器材皆不予以先行保留(除本校大型活動例外),須持核章通過之活動申請單或器材借用單影本,於開放借用時間至本組辦理借用。
四、器材借用者須抵押證件(身分證、學生證、健保卡、駕照擇一)始得出借,證件將於確認歸還器材沒有問題後歸還。
五、借用者請務必確認借用之器材數量無誤,及其有無缺損及配備是否齊全,確認後方可進行器材簽收,並應依規定之程序操作使用器材,並善盡維 保管責任。
六、倘因不當使用,造成器材損壞或遺失時,借用單位需負修復及賠償責任。
七、修復與賠償須於2星期內完成,完成後仍可繼續申請借用本組器材。
八、修復或賠償若未於2星期內完成,將自修復或賠償完成之日起停止其借用權60日。
九、如活動辦理時間臨時變動,請務必至本組找承辦人辦理活動時間變更事宜,器材歸還期限將隨活動辦理時間有所變動。
第五點 如因特別事件需要,如本校重大活動等,本組得隨時協調收回借出之器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