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對象資格:本校一般性學生社團。
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5年1月20日(一) 下午5點截止。
補助活動期間:115年1月至6月之社團活動,請就前述期間辦理之活動提出申請。
從優補助原則:
- 有助提升學校形象與知名度之活動(畢業典禮、健行)。
- 主動協助課外活動組辦理各項活動(幹部培訓、校慶園遊會、社團博覽會...等)
- 社團評鑑為優等之社團依社團評鑑要點規定獎勵。
優先補助原則:
- 主動爭取學校委託辦理大型藝文活動之社團。
- 辦理開放全校師生或社區民眾參加之聯合展演、巡迴展演、校際活動及社區服務及社區公共議題等性質之活動。
- 配合政府專案計畫辦理之活動(如教育部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、教育優先區寒暑假營隊等)。
不予補助者:
- 社團例行活動、迎新、送舊、慶生、郊遊或其他類似性質之活動,由社費支應。
- 未參加課外活動組主辦社團幹部相關訓練之社團。
活動結束後無正當理由延遲經費核銷,或曾獲補助而未向課外活動組報備逕自取消活動者,將做為補助酌減之審核依據。
申請文件:
- 學生社團活動年度計畫表
- 活動經費預算表
- 活動企劃書
#表格請依照順序放好。
#每份活動企劃書請附在每張經費預算表後面。
#年度計畫表、經費預算表格式、企劃書參考格式下載:本校課外活動組網頁「首頁/法規表單/常用表單/社團活動企劃及補助申請」
有意願申請經費補助之社團,務必於申請期限內繳交申請資料至社團輔導老師, 逾期不受理。
其他注意事項:
- 舉辦以社團為名義之活動前7天,皆須檢附社團活動申請表、活動企劃書至課外組申請。
- 受經費補助之活動務必照案辦理,並於活動結束後儘速辦理核銷作業。
- 活動結束後2週內請繳交活動成果報告表(含彩色照片紀錄)。
- 倘若活動具公益、有與高中職國中小(不限埔里之偏鄉)合作活動、辦理教學或跨校聯合活動,亦可提出補助申請。
資料繳交:
請將電子檔寄至社團輔導老師信箱:
- 音樂性、體育性社團:曾瓊瑩 cytseng@mail.ncnu.edu.tw,分機2321
- 服務性、聯誼性、學藝性、康樂性社團:楊果叡 kryang@mail.ncnu.edu.tw,分機23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