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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開放申請7-12月社團補助經費】

發佈單位 :
△申請對象資格:本校一般性學生社團。
△申請期限:‎112年6月30日(五) 下午12點截止。
△補助活動期間:112年7月至12月之社團活動,請就前述期間辦理之活動提出申請。
△從優補助原則:
1、有助提升學校形象與知名度之活動(健行、畢典)。
2、主動協助課外活動組辦理各項活動(幹部培訓、校慶園遊會、社團博覽會...等)
3、社團評鑑為優等之社團依社團評鑑要點規定獎勵。
△優先補助原則:
1、主動爭取學校委託辦理大型藝文活動之社團。
2、辦理開放全校師生或社區民眾參加之聯合展演、巡迴展演、校際活動及社區服務及社區公共議題等性質之活動。
3、配合政府專案計畫辦理之活動(如教育部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、教育優先區寒暑假營隊等)。
△不予補助者:
1、社團例行活動、迎新、送舊、慶生、郊遊或其他類似性質之活動,由社費支應。
2、未參加課外活動組主辦社團幹部相關訓練之社團。
△活動結束後無正當理由延遲經費核銷,或曾獲課外活動組補助而未向課外活動組報備逕自取消活動者,將做為補助酌減之審核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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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文件:
1.學生社團活動年度計畫表
2.活動經費預算表
3.活動企劃書
#‎表格請依照順序放好。
#‎每份活動企劃書請附在每張經費預算表後面。

年度計畫表及經費預算表格可至本校課外活動組網頁「首頁/下載專區/社團活動補助申請」處下載(https://act.ncnu.edu.tw/p/406-1013-2964,r162.php?Lang=zh-tw)。
請有意願申請經費之社團,務必於申請期限內繳交申請表至各社團所屬輔導老師,
逾期不受理。
P.S.
1.舉辦以社團為名義之活動時,皆須檢附社團活動申請表、活動企劃書及風險評估表(已經更新版本)至課外組申請,審核通過才可舉辦活動。
2.受經費補助之活動務必照案辦理,並於活動結束後儘速辦理核銷作業。
3.活動結束後2週內請繳交活動成果報告表(含彩色照片紀錄)。
4.倘若活動具公益、有與高中職國中小(不限埔里之偏鄉)合作活動、辦理教學或跨校聯合活動,亦可提出補助申請。
繳交資料(電子檔)至社團承辦人信箱:

羅淑君 sclo@ncnu.edu.tw(音樂性)
李軒瑩 xyli@ncnu.edu.tw(服務性、聯誼性、學藝性、康樂性、體育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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