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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3年7月-12月社團補助經費申請,即日起至113年6月28日(星期五)止

發佈單位 : 課外活動組 發佈者 : 林欣儀組員

△申請對象資格:本校一般性學生社團。

△申請期限:‎113年6月28日(五) 下午5點截止。

△補助活動期間:113年7月至12月之社團活動,請就前述期間辦理之活動提出申請。

△從優補助原則:

1、有助提升學校形象與知名度之活動(畢業典禮、健行)。

2、主動協助課外活動組辦理各項活動(幹部培訓、校慶園遊會、社團博覽會...等)

3、社團評鑑為優等之社團依社團評鑑要點規定獎勵。

△優先補助原則:

1、主動爭取學校委託辦理大型藝文活動之社團。

2、辦理開放全校師生或社區民眾參加之聯合展演、巡迴展演、校際活動及社區服務及社區公共議題等性質之活動。

3、配合政府專案計畫辦理之活動(如教育部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、教育優先區寒暑假營隊等)。

△不予補助者:

1、社團例行活動、迎新、送舊、慶生、郊遊或其他類似性質之活動,由社費支應。

2、未參加課外活動組主辦社團幹部相關訓練之社團。

△活動結束後無正當理由延遲經費核銷,或曾獲課外活動組補助而未向課外活動組報備逕自取消活動者,將做為補助酌減之審核依據。

年底適逢會計年度結算,經費審核、核銷業務繁忙,請各社團於規劃活動辦理時間時一併列入考量,提早規劃、舉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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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文件:

1.學生社團活動年度計畫表

2.活動經費預算表

3.活動企劃書

#‎表格請依照順序放好。

#‎每份活動企劃書請附在每張經費預算表後面。

 

年度計畫表及經費預算表格可至本校課外活動組網頁「首頁/下載專區/社團活動補助申請」處下載(https://act.ncnu.edu.tw/p/406-1013-2964,r162.php?Lang=zh-tw)。

請有意願申請經費之社團,務必於申請期限內繳交申請表至各社團所屬輔導老師, 逾期不受理。

P.S.

1.舉辦以社團為名義之活動前7天,皆須檢附社團活動申請表、活動企劃書至課外組申請。

2.受經費補助之活動務必照案辦理,並於活動結束後儘速辦理核銷作業。

3.活動結束後2週內請繳交活動成果報告表(含彩色照片紀錄)。

4.倘若活動具公益、有與高中職國中小(不限埔里之偏鄉)合作活動、辦理教學或跨校聯合活動,亦可提出補助申請。

 

繳交資料(電子檔)至社團承辦人信箱:

林欣儀 hyl@mail.ncnu.edu.tw(音樂性)

楊果叡 kryang@mail.ncnu.edu.tw(服務性、聯誼性、學藝性、康樂性、體育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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