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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器材借用注意事項

發佈單位 :

 
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器材借用注意事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民國108年6月13日經組務會議通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民國110年6月22日經組務會議修正通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第一點 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(以下簡稱本組)為有效管理本組器材,特訂定「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課外活動組器材借用注意事項」。

第二點  本組器材借還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(上班日),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3時至下午16時30分開放歸還,下午13時至16時30分開放借用。

第三點  開放借用對象:

一、本組管轄之自治性及一般性學生社團:以社團活動申請表(社團與活動管 理系統產出)提出借用申請。

二、本校各行政單位:以本組行政單位器材借用申請單提出借用申請。

三、校外單位及個人一律不予借用。

第四點  借用方式及責任規定:

一、借用單位應至少於活動辦理前7天提出借用申請單,最早可於活動日前3天借用器材,並於活動日結束2天內(不含例假日)歸還。

二、若未於期限內歸還,將自歸還日起停止其借用權60日。

三、器材皆不予以先行保留(除本校大型活動例外),須持核章通過之活動申請單或器材借用單影本,於開放借用時間至本組辦理借用。

四、器材借用者須抵押證件(身分證、學生證、健保卡、駕照擇一)始得出借,證件將於確認歸還器材沒有問題後歸還。

五、借用者請務必確認借用之器材數量無誤,及其有無缺損及配備是否齊全,確認後方可進行器材簽收,並應依規定之程序操作使用器材,並善盡維 保管責任。

六、倘因不當使用,造成器材損壞或遺失時,借用單位需負修復及賠償責任。

七、修復與賠償須於2星期內完成,完成後仍可繼續申請借用本組器材。

八、修復或賠償若未於2星期內完成,將自修復或賠償完成之日起停止其借用權60日。

九、如活動辦理時間臨時變動,請務必至本組找承辦人辦理活動時間變更事宜,器材歸還期限將隨活動辦理時間有所變動。

第五點  如因特別事件需要,如本校重大活動等,本組得隨時協調收回借出之器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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